报道随即被多家纸媒、网络转载,产生较大的社会反响。文章刊发时,正值橡果国际紧锣密鼓筹划于7月28日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敏感时刻。
于是,橡果国际一面私下托人找作者熊川,一面到《财经时报》编辑部交涉。公安机关的笔录显示,文章刊发的第二天,即7月4日,与橡果国际企划部经理蒋宇飞熟识的商人朱自方致电其曾在媒体工作过的朋友茅以宁,让茅设法找到作者说情。
茅以宁查询后,获知作者是自己在《21世纪经济报道》工作时的同事熊川。当天下午,蒋宇飞打电话给茅以宁,让茅出面斡旋。晚上,朱自方又给茅以宁发来短信,请茅务必帮忙,事后酬谢。
不过,令人奇怪的是,第一次庭审时,蒋宇飞承认,早在7月4日,他就委托家人代表公司向警方报警。此外,公安机关的笔录显示,7月8日,橡果国际再次书面向警方报警。
在橡果国际两次报警之间的短短四天时间内,茅以宁已经在7月5日联系上熊川,后者表示还有后续报道。茅请熊川务必不要刊发第二组报道,熊川称参与报道的还有两个同事,并隐晦地让茅以宁去跟橡果国际谈。据案发后警方在茅以宁、熊川的电脑中起获的两人聊天记录,当晚10时,茅以宁在即时聊天工具上,再次向熊川提出不要刊发后续文章。熊回复:“你告诉那边,有劳兄弟从中牵线。我们手上的料还是很猛的,国家工商总局都接受了我们的独家专访。”
7月6日,茅以宁致电蒋宇飞,要价70万元。在5月10日的庭审中,茅承认这个价格并非熊川授意,“我是凭直觉想应该这么多。”7月7日凌晨,蒋宇飞回话给茅,表示只能给25万元至30万元。
据茅以宁庭审中称,他将此数目告诉熊川后,熊认为钱太少,说:“参与报道的共有三个人,每人10万,加上给你的10万,至少要40万。”随后茅以宁向蒋宇飞转达了熊川的意思,并提出自己的那10万元可以不要。于是,双方说定30万元解决此事,不再加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