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给出了电视购物严格监管的新时间节点:2010年1月10日起,除经批准开办的电视购物频道和经备案的专门购物时段外,其他模拟、数字和付费频道,一律不得播出电视购物节目。希望这次时间节点能够真正地在落到实处的同时,加大监督力度,希望对不执行的广电部门进行严格处理。
2、给出限制电视购物无序发展的基本精神:未经广电总局批准,任何机构不得开办电视购物频道,不得调整现有电视频道节目设置范围变相开办电视购物频道,不得扩大覆盖范围。这说明,广电已经“深刻”认识到目前电视购物“资源配置不科学、主体弱小分散、商业诚信缺失、公信力不高等影响和制约电视购物发展”的主要问题,认识到问题,改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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